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北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》有关规定,经我局审查,河北港通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核发要求,准予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河北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核发企业名单.xls
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1年2月5日